1)第三十四章 抓凶_我能复制所有生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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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叫白宝山,以前因为抢劫入狱,被判四年。

  出来后迫于生计他又重新干起了老本行。

  因为在监狱中服刑的时候,被其他狱友欺辱,让他心生戾气,对社会充满厌恶。原本只是想抢点钱的,一时控制不住就杀了人。杀人后他把尸体掩埋,连夜逃往其他省份。

  服过刑的他自然对警察的调查有一套,懂得一些反侦察技巧,再也不是当初抢几千块钱就被抓的新人。

  就这样,他躲过了几天时间。

  一晚,他尾随一男人从取款机出来,等到没有监控的时候才动的手。抢走几万块钱后,他把手套和匕首扔在了垃圾桶里,连夜做黑车离开了当地。

  华夏的警察他很了解,他知道自己早晚藏不住,于是他打算偷渡,前往隔壁的俄罗斯。

  漠镇地属偏僻远离城市,靠近大兴安岭,与俄罗斯只有一条黑河之隔。

  黑河对岸便是俄罗斯的伊格纳斯伊诺村。

  只要逃离华夏,才能真正不被抓。

  这是他唯一的生机。

  等他来到漠镇的时候,实在是太过寒冷,他躲进一家村民家里,想找点衣服取暖,顺便偷点东西吃。没想到被发现了,于是他干脆一不做二休,直接杀死了那个村民,然后盗取村民家几万现金,连夜往黑河方向赶去。

  眼看黑河越来越近。

  他心里振奋。

  陡然,他停下了脚步,隐约间,他看到,前面竟然出现了一个人。

  ‘什么!莫非是边境巡警。’

  白宝山心里一惊,做贼心虚的他转身就跑。

  巡警手里有枪,他可干不过。

  但是他没跑多远突然感觉后脑一痛,天地一阵晕眩便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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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事情,陆宁知道他是可以避开的。

  从最早的救小孩,然后跳水救人,制服大街砍人的男人,以及血腥味打电话报警,到现在脚下下的杀人凶手。

  他知道,他的性格有些变了。

  如果他还是普通人,那么他一定会避开这些事情,尽量不去触碰。

  但是当他能力变强后,心态自然就发生了变化。很多时候心里会生出一种——没有人可以,只有你能行的想法。

  这是一种自信,也是一种责任。

  如果你看到一个小女孩落水,周围就你一个人,想必全世界男的第一反应就是跳水救人,哪怕不会游泳的男生也会多尝试一下。

  在心理上,这称之为责任分散效应。

  1964年3月13日夜3时20分,在美国纽约郊外某公寓前,一位叫朱诺比白的年轻女子在结束酒巴间工作回家的路上遇刺。当她绝望地喊叫:“有人要杀人啦!救命!救命!”听到喊叫声,附近住户亮起了灯,打开了窗户,凶手吓跑了。

  当一切恢复平静后,凶手又返回作案。当她又叫喊时,附近的住户又打开了电灯,凶手又逃跑了。当她认为已经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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