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38章 遗嘱公证_大制药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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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人临终立遗嘱,无奈身患绝症,无法前往公证处,而公证处加班加点,为市民解决实际困难,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一幕?

  而这一切恰好都被记者拍下来了。

  啧啧啧……这小姑娘背后有高人帮衬啊!

  就在周文感慨的之际,李文烁跟上来问道:“周组,严华怎么会醒过来呢?你用了什么药物啊?”

  周文笑呵呵道:“我调配了一些多巴胺和奋乃静的混合试剂,没想到效果非常好。”

  “多巴胺和奋乃静啊……”

  李文烁眉头皱了起来,这两种只是精神类药剂,对于朊病毒蛋白来说,根本不会有效果,他不知道用这种药的理论依据在哪里?

  李文烁还想多问,可是周文已经进了大楼。

  众人很快来到了病房里。

  公证处例行审查了严华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

  办理遗嘱类公证,公证人员会重点审查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和财产权利。

  对于立遗嘱人,要求神志清醒、能用语言和文字进行交流。

  另外财产权利清晰、家庭无重大争议。

  关于第二点,律师已经提前处理好了。

  严华的财产权利很清晰,他的绝大部分财产,比如房子、车子、股票、现金存款等等,都在个人名下。

  第一次离婚后,严华每次再结婚,都会做婚前财产公证。

  也正因为大多数都在他个人名下,很多人都觊觎着,所以家人才会等不及他死亡,便开始争夺家产了。

  而现在严华既然已经苏醒,那么这些问题都不存在了,他高兴给谁就给谁,老婆孩子都无权过问。

  现在公证处只需要审查第一点就行,严华神志是否清醒?

  能否用语言和文字进行交流?

  公证员询问周文道:“请问周医生,严华现在的精神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周文看了眼深深望着他的严妍,点点头:“是的!”

  公证员又问:“他是否有判断对错的能力?”

  周文:“有的……”

  公证员又问了几个问题,随后又按照流程审查了严华的交流能力。

  在确定严华勉强能用语言交流后,律师把拟定的遗嘱内容读给了严华听。

  “立遗嘱人:严华;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本人现年57岁,立遗嘱时精神正常,头脑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防止可能发生意外,由江州市平江公证处见证,现立遗嘱如下:

  本人现有财产位于中海市xxx小区550平方别墅一套、xxx小区200平方四居室一套、xxx小区150平方三居室一套;宾利牌小汽车一辆、奔驰牌小汽车三辆……”

  随着律师的宣读,现场很多人表情都变了。

  怪不得要争夺家产呢,这些财产随便一样都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

  尤其是中海的房子,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难以拥有一套。

  另外还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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