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6章 监察从事_我,刘辩,三兴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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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阻力就不会那么大了。

  不过既然灵帝已经有成算了,他索性就等着看吧。

  到时候实在不行,他就散播谣言说如果这事不能成,皇帝就准备派宦官去巡查郡国。回过神来,刘辩听见灵帝迫不及待地又问:“辩儿之前说的如何替朝廷省钱,是何主意?”

  他遂答道:“说来,这还是我根据州牧想到的。宗正认为州牧可以避免太守盘剥百姓,亦可集合州郡力量镇压叛乱,我认为,想要达成宗正所说的目标,今之刺史只需加一项兵权便可。”

  “即在州郡生乱初期,刺史不需等待朝廷的批复,即可募兵平叛,或可如边郡领五千兵,并督各郡郡兵相助。之后朝廷无论如何处理,都不至于拖延最佳平叛的时机。”

  给刺史加兵权不是刘辩瞎想的,而是有先例的。

  内地的刺史最初没有兵权,后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发展成了由朝廷派出使者监军,乃至于由刺史自行募兵出击。

  尤以黄巾之乱时为甚,那时候,只要治下有黄巾的踪迹,刺史就有权募兵。

  但这些的总前提是刺史获得了朝廷的准许。而州牧,则和太守一样,本就有平贼的职责,兵力不足可不得自行募兵嘛!需要告诉朝廷吗?完全不用!

  现在,刘辩想要有限度的给到刺史一定规模的募兵权。

  灵帝反问道:“辩儿就不担心刺史如州牧般无人可治?”

  刘辩答道:“若无叛乱,刺史自然没有兵权。若要防止刺史为了掌兵而养寇自重,朝廷原本就可以在得知叛乱后派出使者。而刺史无治民之权,军队粮草供应皆依赖郡县,本地郡守亦可监督刺史。”

  “我唯一担心的,就是刺史能力不足,既不知兵又不能用知兵之人。”

  灵帝忽然问道:“这些是你想出来的还是卢卿告诉你的?”

  刘辩稍作犹豫,决定实话实说:“有卢师相助,帮我去除了几个不合时宜的想法,大体上是我想到的。”

  灵帝闻言感慨之余,不忘调侃一句刘辩:“怪不得年初时太医说你思虑过度……”

  之后,他交待刘辩道:“稍后以此再写一份奏书,至于伱所担忧的,不妨留至明日,使群臣商讨……”

  刘辩自然答应,又多说了几句话,遂准备告辞回去写奏书了。

  临走时,灵帝忽然说道:“辩儿,这朝中事务,只靠一人是处理不完的,你这两份奏书,可与卢卿共写。”

  刘辩一愣,马上反应过来,应允,作别。

  其实在军事上,刘辩最想做的不分州郡,设立辖区,如部分边郡一般,以不同籍贯的营兵分营镇守。

  作为野战军的营兵战力最强,一营千人左右,规模不算大,但依托于其远超于郡兵的装备和训练,与郡兵战斗力完全不在一個档次。

  放在内郡,关键时候结合郡兵足以形成战斗力。

  由中央拨钱的营兵能做到定期轮换驻地,从而避免军阀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军政分离。

  而非像现在这样,只能放任州郡军队的本土化。

  奈何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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