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12章 晋升五星词曲人_我竟然是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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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过去面谈。”

  周鼎然笑着说道:“这是规矩。”

  王笙闻言,也不问了,爽快的点头答应,于是剧组法务便是艰难的登录海角网账号,然后添加文抄公的好友,最后沟通合约细节。

  谁知在商谈过程中,法务部的人扭头就跟王笙说道:“王导,文抄公卖给《仙剑》剧组的是作品使用权,而非作品版权,这些作品想要卖给天芒和魔人,就必须经过文抄公本人的同意。”

  王笙愣神,只是使用权?

  他转而看向旁边的周鼎然,周鼎然双手一摊,无辜的说道:“毕竟是文抄公,能一千万买他三十一首作品的使用权,已经非常赚了。”

  王笙有些沉默,因为他发觉周鼎然说的很有道理,毕竟那可是文抄公啊!

  为什么六首歌能卖九百五十万?不是因为他王笙脸有多大,是因为那是文抄公的作品,魔人和天芒才愿意出这个价格来买。

  自己脑子抽了,还没有正式跟文抄公签合同,就允诺把这些歌曲卖出去了?

  我有什么权利处置这些歌曲?

  王笙苦笑了一声,“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一千万是购买了三十一首作品的版权……”

  他以前是现实题材导演,所拍摄的电影中也有很多配乐,但那几乎都是公共作品,没有版权归属的,即便有版权的,也就稍微给个两三千块钱就行了,甚至有时候连合约都不用签。

  一部现实题材电影投资也就几百万,甚至上映后都收不回成本,怎么可能用得起五星词曲人的作品版权。

  这下王笙算是开了窍了,他捏了捏鼻子,有些瓮声瓮气的跟法务部的人说道:“告诉文抄公老师,天芒和魔人想要他的作品版权……”

  说完这句话,王笙就离开了,他刚刚如此积极是以为能够通过这六首歌来一波回血,但万万没想到是空欢喜一场。

  但王笙也没有太失落,毕竟一千万买文抄公三十一首配乐和歌曲的使用权,说实话,还是挺赚的。

  另一边,周继先按照儿子周鼎然的吩咐,操纵海角网的文抄公账号跟《仙剑》剧组,在海角网的签约系统中进行合约签订。

  随后两天,他又接连添加了魔人和天芒公司的版权部账号,而后进行版权签订。

  包括《杀破狼》在内的六首歌曲,以九百五十万的价格签订了合约。

  合约规定魔人和天芒公司拥有这些歌曲的版权,但值得一提的是,文抄公作为这些作品的实际创作人,会参与到10%的商业分成。

  也就是说,不管魔人和天芒拿这些歌曲参与什么样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商演甚至是作品播放分成等,文抄公都要收取10%的分成。

  这一点在许多大牌词曲人中是标配,比如大神曹霑,商演和商演以外的收入都能拿到30%到50%。

  周鼎然只拿10%属实是非常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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