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31章 第 131 章_我在全息游戏游历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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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了,对此更加深信不疑。

  林苏在一旁的树上听着,总觉得这个逻辑好像有点不对劲,但一时半会也想不出哪里不对劲。

  听起来很正义和平等,那么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呢?

  不过

  王十二郎作为一只妖怪,居然是把自己当作人类来看的吗?

  但是他作为一只妖怪,真的能把自己当作人类吗?

  由于贝榆之前选择救妖怪的举动,王十二郎对贝榆很有好感,听闻贝榆今年只有十四岁,当机立断:

  “这个年纪还要找什么活?好好读书才是正事!”

  “啊?”贝榆一脸迷茫,读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王十二郎苦口婆心地劝说贝榆,告诉他读书的重要性,“前朝有一位大家二十七岁才开始奋发图强,三十五岁便金榜题名,写的文章更是流芳百世,成为一代大家,受人敬仰。你还年轻,现在学习儒家经义还来得及……”

  “但、但是,我还不识字,而且我……”也没有钱,贝榆越发局促和自卑。

  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贝榆来说,读书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王十二郎在他耳边说的这些东西,是他从未想象过的生活。

  “没关系。”王十二郎看出来贝榆的囊中羞涩,当即一拍胸脯,“我来资助你……”

  “啊……”贝榆更加不安,他低下头,揪着自己的衣角,“我那么笨、又不聪明,肯定不能金榜题名的……”

  “放心,”王十二郎拍着贝榆的肩膀鼓励道,“能不能金榜题名不重要,我也见过很多才华横溢却名落孙山的大家们……总之,最重要的,是成为一名读书人,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能提高人的眼界……”

  “我们家,最喜欢读书人了,尤其是写的一手锦绣文章、气质高华的读书人……”

  “我相信,你能行!”

  听着王十二郎对他的鼓励,贝榆心下越发感激。这是第一次,有人来夸他,还那么相信自己,贝榆心中感动之余暗暗发誓,他一定要成为王十二郎所说的写的一手锦绣文章又气质高华的读书人。

  就像现在的王十二郎一样。

  他要努力,不让相信自己的王十二郎失望。

  贝榆早就没有亲属,

  现在又被镖局辞退,已是无处可去,王十二郎干脆就帮王十二郎在城野县安置下来。

  王十二郎兴致勃勃地开始教贝榆识字,而贝榆果然也没有让他失望,虽然称不上过目不忘,但凡是教给他的字,他第二天就能掌握,王十二郎更加信心满满,觉得自己能教出一个大家来。

  他的兄弟叔伯们苦寻读书人谈论儒家经义,学习人类礼仪,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

  而他就不一样了,他干脆自己养成一个读书人,而且还是一个不那么讨厌妖怪的读书人,从小养起,感情深厚,等过个二十、三十年,贝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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